法律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
根據司法部公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,法律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說明如下:
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,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,綜合考查應試人員從事法律職業應當具有的政治素養、業務能力和職業倫理。
應試人員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方可參加主觀題考試,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。
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,統一確定合格分數線,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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